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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标注册、商标续展、商标转让、商标撤销的解答!
来源: | 作者:hxddli | 发布时间: 2019-08-06 | 1980 次浏览 | 分享到: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5、商标转让的流程?


  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合格后缴纳转让规费。


  四、商标撤销


  1、有哪些原因会导致商标撤销?


  商标局依职权的撤销: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体制改革、资产重组等问题往往会引起企业名称的改变,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信息就使用新名称,将无法合法拥有商标专用权,这就意味着在面临商标侵权、纠纷时,企业将无法通过商标专用权保护自己的权益,只能任由他人“傍名牌”。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根据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商标局依申请的撤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指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种类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比如“阿司匹林”,它本来是医药巨头德国拜耳公司推出的镇痛药的商标,其化学名称为乙酰水杨酸。拜耳公司为这种新药做了大量的推广,“阿司匹林”逐渐在公众中广为使用,最后演变成了商品的通用名称。拜耳再也无法塑造这个品牌,失去了这个珍贵的商标价值。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商标“撤三”。如果企业被他人提出“撤三”申请,则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商标局提交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或者向商标局说明商标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产清算等,否则将有很大可能被“撤三”成功,导致商标被撤销。


  2、商标被撤销后,如何提交复审?


  根据《商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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