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软件著作权和测试报告是必须的吗?要先申请哪一个?
答: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对应的软件著作权证书及软件测试报告都必须取得才可报软件产品评估。著作权和测试报告间没有关联关系,可以同步申请也可分开申请,无先后之分。
5、著作权证书上的名称、版本号与测试报告上的不同有没有影响?
答:对软件名称从规范性上我们建议是由品牌+软件功能+“软件”三部分组成。正常的同一款软件其命名应该是要一致的,因此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上的软件名称、版本号必须要一致。但由于一些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做申请时各部门之间没有协调好,往往会导致著作权证书和测试报告名称的不一致。对于名称中是否有品牌、是否有简称存在有差异的情况下,企业提供一份免责声明(声明该不一致的情况协会已告知,如后续申请退税因名称不一致原因产生的问题企业自行承担)是可以申请软件产品评估的,但如果是软件名称的主体部分不一致将不予受理,企业需先行变更著作权证书或测试报告,待变更一致了再申请。
6、软件企业评估什么情况下需要到企业现场考察?
答:对于每一家首次申请评估的企业,协会都要进行现场考察。对于上一年度已经评估过,本年度继续要评估的企业,即非首次评估企业根据需要抽样到企业现场考察。
来源:深圳市软件行业协会